在赌场中,一名顾客已将1亿韩元全部兑换成游戏筹码,却因员工的失误,再次收到了同等金额的1亿韩元现金,发生了令人荒唐的事件。
收到钱的顾客当时甚至对员工说了“这好像不是我的”之类的话,但最终还是收下了这1亿韩元,并将其用于偿还债务等用途。一审的无罪判决在二审中被推翻,改判为有罪。
24日,据法律界消息,春川地方法院刑事1-1部(审判长李根英)推翻了对涉嫌贪污罪的A某(38岁)作出的一审无罪判决,改判有期徒刑1年,缓刑2年,并下令进行80小时的社会服务。
事件发生在2024年4月的江原乐园赌场。
A某将钱存入赌场并领取了现金保管证,随后将其中1亿韩元兑换成了游戏筹码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笔出现问题的1亿韩元,在现金保管证开具仅3分钟后就已全部兑换成了筹码。
按正常交易流程,此时该现金保管证的结算应当已经结束。
然而,赌场员工在核对公司保管的现金保管证时,因不知晓该款项已兑换为筹码,再次向A某支付了1亿韩元现金,事件由此引发。
结果,同一笔1亿韩元被先后以筹码和现金两种形式支付。
A某因未退还该笔款项,并将其用于偿还债务等个人用途,被起诉至法院。
一审法院判决其无罪。
法院认为,鉴于A某当时在赌场总共存入了3.68亿韩元,并多次分批领取现金保管证并兑换筹码,很难断定他明确知道额外收到的1亿韩元是已经结算过的钱。
然而,二审法院的判断有所不同。
审判部重点关注了A某每次领取现金保管证后都立即全额兑换成筹码,且出问题的这1亿韩元在保管证开具仅3分钟后也全部换成了筹码这一事实。
特别是A某在领取现金前曾对员工表示“这好像不是我的”,这一事实也成为了判定有罪的主要依据。
据了解,A某辩称当时在赌场连续两天两夜未眠进行游戏,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。
但二审法院以VIP营业厅每天上午6点结束营业等为由,认为该辩解难以采信。
法院认为,贪污金额高达1亿韩元,且在收到钱后不久便大部分挥霍,加之未能与受害公司达成和解,这些都是不利因素。
另一方面,考虑到A某从去年9月到今年8月分多次偿还了约7700万韩元,且此前没有财产犯罪的前科,法院最终判处缓刑而非实刑。
此次事件除了涉及顾客是否构成贪污外,赌场在筹码已兑换结算完毕的情况下,竟能再次支付1亿现金的过程也引发了关注。
在每天都有巨额现金和筹码流转的赌场,有观点指出,必须重新审视现金保管证的开具、回收、筹码兑换及现金支付过程中的结算确认程序是否正常运作。


